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力反腐,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正稳步向纵深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违纪现象仍然多发频发。从近几年来纪检部门通报的案例看,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成为了“弱点”和“盲点”。究其原因,除党员干部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外,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鉴于此,大唐南京发电厂纪委积极探索实践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机制,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以加强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制度约束为抓手,提升道德修养为保证,充分发挥纪委和家庭的双重监督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八小时”内遵纪守法,也要在“八小时”外念好“紧箍咒”。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思想教育。该厂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绷“八小时”外的弦,规范自身言行,增强自身“免疫力”。进行经常性说教提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机会,常提醒、严防范,引导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在“八小时”内外时刻保持党员先进性。开展典型性案例教育,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集中开展教育,选编党员发生在“八小时”外的如赌博、酒驾、打架斗殴、嫖娼、出入私人会所等典型案例,通过制作发放案例宣传册,开展微信宣传等,以案说纪。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使党员干部置身于真实场景,接受现身说法,更加“走心”“入脑”,自觉消除浮躁、享乐及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外的诱惑。同时,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规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落实党委、纪委、党支部、党小组的教育监督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细做实监督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硬约束”。制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党员违纪违法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党员干部有违反刑法、治安处罚法、其他行政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行为都必须第一时间向党委和纪委报告。发现隐瞒不报的,从重处理。同时,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情况纳入党员自查自纠的一项内容,开展党员承诺,并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制定《中层管理人员个人重要事项报告》《中层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实施办法》等有针对性的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实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每年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让党员干部清楚哪些事情不能做,从制度上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 加强监督执纪,强化纪委作用。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中秋、国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提醒警示等方式,对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娱乐消费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开展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党员干部行为安全。发挥纪委工程结算审签作用,预防关键领域腐败风险。开展经常性廉洁谈话,实践“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有不良苗头的,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好廉洁自律常提醒、早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遵章守纪不走样。定期主动与政府纪检部门、公安和检察院沟通,了解形势,掌握本企业党员干部是否有违反治安条例、刑法或其他法律的行为。对违反党纪党规的,严格纪律审查,严肃责任追究。 加强道德约束,强化家风建设。纪委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家访机制,搭建起企业与家庭共防体系,营造清廉家风。通过开展廉洁家访,深入党员干部家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知识,帮助分析形势、算好廉洁账,落实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开展家风征文、“亲情助廉”“清风家书”等系列家风建设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吹好“枕边风”,共同营造清廉家风的浓厚氛围。此外,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法制宣讲,不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文明公民,增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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